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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作為一個普通人
當人人都以為耶穌是神,約翰福音第5 章卻不是這樣說:是神差來。 神差一位神到世間來,還是差一位像神那般有愛心的人到世間來?左看右看,似乎不是差了另一位神來。若是有這種認知,是否就會抵觸了或侵犯了神的屬性? 接耶穌自己的說法,他似乎沒有貶低了神,而是說清楚是以人的樣式,仍舊可以活得像神,那樣滿有愛心和能力。不是奪神的位置,是展示神對人的愛心,這愛心人人都有人人都可以有能力付出。 什麼時候開始,被世人認為,在人世間的神性是不要被忽略,忽略了似乎就是有問題。這種認為忽略就有問題的說法,為何不作出解釋。倒是質問發問的人,給人印象就是不要去問,問這樣的問題,便顯得信心不足。這是信仰的關鍵,也是今日福音由來的一個重要理解,神對人的愛,不是空談,是實在的行動,以犧牲開始,以完滿結束。 似乎觀念當中所表示的含義,其實也須要分辨。當人子被差來到人間,可能就是神自己,因此保羅認為這是種犧牲精神:反倒虛己。目的是見證神的愛,這人就是人子,約翰福音2:27.: 是給這兒子去履行審視判定的權柄,被稱為人子。 藉耶穌相信神的,也被稱為兒子,帶有被差這身份,這身份與耶穌在神面前是同等,就有了審視好壞對錯的準則和能力。看來在華人的圈子,不是是否華人文化那份禮教的薰陶之下,凡事不出頭,就是不糾正,這個與不尊重並不衝突,因為都是因愛而為之,有份尺度用得恰如其份。這準則既是對己,也是作為衡量,它不是利器。 Continue read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