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辨是信仰的要求 這個詞最早用在夏娃的選擇。

那是在生命和分別善惡這二種果子,二選其一而來。讀這記載的人似乎在解釋的時候,忽略了一點,成為大漏洞,就是神是有解釋說明,說若是吃了分辨善惡樹上的果子,人必定死。

維基百科記載一位Jeanne Calment 法國女士,出生於1875年21日,卒於1997年8月4日,壽長122年零164日,居第一位。

創世記6:3

And the LORD said, “My spirit shall not always strive with man in his going astray, for he is but flesh, and yet his days shall be a hundred and twenty years.”

耶和華說:當人不斷走迷,我的靈就再不會嘗試去為此辯護,因他們總是用血氣行事,肉身最長的日子可到一百二十歲。

按神的心意,就算吃了分辨善惡樹上的果子,不一定會死。為什麼有這句記下?相信是倒叙的事實,作者有意為之。因為按6:3節的描選,作者形容神到了忍無可忍,神不再忍耐。這不是神該有的態度,因為神是愛,按保羅體會的愛,起先就是忍耐,沒有忍耐就沒有後來的美德。

相信吃果必死,是作者後記是引申出來,將後果加之於:吃分辨樹果會死,是神的旨意,是根據6:3節的人的反應,不聽神,人不斷的行自己所行,做自己想做的,破壞了人與人之間的和諧,和諧才是人與人正常相處之道。舊約記載,神會與人溝通,人不理神,就有代言人,先知的參與,再不聽,就沉默了四百年之久,接著是耶穌親自道成肉身(約翰語)。自此,人不聽神那些好意的,描述是神的靈被黑暗遮蔽住,就是人性的私心。因為只要人有私心,神再為人作出辯解,那是不會聽得進耳 (這是個很真實可以在今日仍觀察到的現象)。

這段經文 STRIVE (H1777) 是可以用 [辯護] 去解釋。用此詞代替原來 [相爭論] 的意思,是因為神不會與人爭論,為的是神尊重每一個人自己的決定,從那個時候,直到今日,甚至是將來。

當人不作出對事物好壞的分辨,那是個人的責任,也會危害其他人,例如專制玫權下生活的。分辨的重要,是因為神的靈一直會在人心中提點,因為人的血氣所看重,是神不看為可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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