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者:
其實你已提到「道成肉身」,而「道就是上帝」(約翰說的),所以耶穌就是上帝。馬利亞是耶穌的母親(除非你否認這一點),所以馬利亞是上帝之母。只要運用亞里士多德的三段論式,便能得出上述結論,這才是「較合理,較有邏輯」吧。你的說法似是將耶穌的神性與人性割裂,彷彿釘十字架的只是人類,沒有上帝的分。恕我愚鈍,我實在不明白你在糾結甚麼。
回應者:
糾結的是名稱。耶穌不是人,起碼那個身份在那個時空,他不是神。
拿國籍法作比喻,某人有二個身份,香港同美國的國籍,在香港叫香港人,在美國叫美國人。
耶穌當時是人不是神。你說的是觀念混淆,它本身是推論的方法。因此覺得這方法攪不通耶穌是人這觀念,對理解整個信仰當中,在詮釋耶稣在地上的展現,是為人開拓一個境界,是人可以學效,因為這是人人可以做到的,只因耶穌不是神。
耶穌是神派來。那樣,人藉耶穌信神,耶穌承擔的使命,是由神差派來的,它隱藏的意思,是作為一般的人,也能像耶穌一樣,因這人信耶穌就能真正認識差耶穌來的那位神。耶穌能承擔的,作為一般人,都能(這是保羅書信中提到的觀念)。這是耶穌作為人,在神學上的意義。這是我糾結在這個名稱,當中的理由和意義。
它有本質與應用上的分別:神性是本質,人性是應用。
再者,耶穌完成了在世的使命,就回到神的右邊。那麼左邊是給誰?是神的兒子,耶穌是,在世的人承擔了同樣的使命,這人也是神的兒子,將來在神的左邊。這樣的理解,可否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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