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本來的意義就是享受每一天,在人生路上發現又在長進中完善自己。有後代的話,讓他活得比自己更美滿充實。

這算不算是人生的一種存在的意義?真的不確定。因為出生,不是自己可以控制。

作為一位出生之後,才知道世界上有個叫自己。它可對自己沒有什麼期待,當時意識模糊,什麼意義,都是後來從成長中得知,沒有對錯的分辨,能夠長大那是絕對不錯的事。對父母是什麼意義,又從沒有問過,最可能的答案:是愛情的結晶,這叫什麼意義?是父母的不是我的,不過,後來也感到是自己要得的。

也許最有意義的解釋:為自己創造出有人生意義的人生。那是什麼?這種意義從何而來?

我的體會是,人生很短,第一是讓自己生存。社會,很早就存在,又不停地改進,由很單純的人際,變得為生存而積累心計。由簡單生活需要,變得為許多進步的方便而增加負擔。活著原本可以在很小的空間,一個天空就足夠,變的空間不要小要大,一個天空不夠要去不同的天空才是生活。這又是什麼的價值?

活得久了,明白多了,儲了點生活所需,這才回頭看自己的人生,因為這時才有空,閒著看看天。

這才發覺什麼對我最為有意義的事,是讓接我觸到的人,愛心增加,以常識不以學識的生活,才是最有意義的。

亞倫的人生 - 看「書」做[夢] ava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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