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用 可用 隨便用)。
譯本是參照 AFV (A Faithful Version 希臘文) 2009
15. Then one of those who sat at the table with Him, after hearing these things, said to Him, “Blessed is the one who shall eat bread in the kingdom of God.”
16. But He said to him, “A certain man made a great supper, and invited many.
17. And he sent his servants at supper time to say to those who had been invited, ‘Come, for everything is now ready.’
18. But everyone with one consent began to excuse himself. The first said to him, ‘I have bought a field, and I need to go out to see it; I beg you to have me excused.’
19. And another said, ‘I have bought five pairs of oxen, and I am going to try them out; I beg you to have me excused.’
20. And another said, ‘I have married a wife, and because of this I am unable to come.’
21. And that servant came and reported these things to his lord. Then the master of the house was angry; and he said to his servant, ‘Go out quickly into the streets and lanes of the city, and bring in here the poor, the crippled, the lame and the blind.’
22. And the servant said, ‘Sir, it has been done as you commanded, and there is still room.’
23. Then the lord said to the servant, ‘Go out into the highways and hedges, and compel them to come in, so that my house may be filled.
24. For I tell you, not one of those men who were invited shall taste of my supper.’ “ (A Faithful Version)
15. 同席的一個人聽了耶穌說的比喻,便說:這位可以在彌賽亞國度中用餐的人真有福。
16. 耶穌用比喻回應:有人大擺筵席,邀請許多人。
17. 到了宴會開始時,襄禮的人對來賓說:請大家盡情享用。
18. 這時有受邀的,讓人到來回覆。頭一位說:剛買了一幅土田,要去處理,不好意思請辭!
19. 另一位說:剛好被告知買了五對牧畜,看是否對辦,多謝邀請。
20. 另一位說:女兒要辦出嫁事宜,未能赴會。
21. 於是僕人來回覆。屋主的氣來,對僕人說:你到城裡的大街小巷,看到貧窮的、殘廢的、瘸腿的、瞎眼的都請來。
22. 這時僕人又說:主人,全都請了,還有空位。
23. 主人想了一刻就吩咐:去大路上和私人地方那裡,盡力去邀請,將所有空椅填滿。
24. 我先前受邀約的,沒有能得嘗我的筵席。
這段耶穌仍在被邀的法利賽家中,接續在筵席中說的番話。當時有聽到耶穌對被邀約的事,有不同反應。其中就有認為,能被耶穌邀請的,就真不錯,那是表示有面子。
耶穌就這話題又用比喻,不是邀請就會答應赴會。
不去赴會的人有他們的借口:
1. 有投資的需要: 剛買了一幅土田,好想去看。
2. 有交易要去處理: 買了五對牧畜,看是否對辦。
3. 家事纏身:女兒要辦出嫁事宜,不能赴會。
似乎是說當人被邀請信耶穌,因為個人私事,不好直接的拒絕,便用這些借口不來。這些人在社會當中,是有能力的一群,生活可以,不愁二餐,感到自己的事比耶穌的事更為重要。為什麼重要?因為關乎生活和生存的品質有關,比赴耶穌的宴會重要得多。拒絕了。
這樣的拒絕可以理解,合情合理。因為涉及人存為什麼,要生存就要隨社會大方向,好的生活是人生唯一的追求,這條路給人的自我得到盡情的發揮,而人只有一世,就特別的珍惜。別人的一世,那是別人的事。什麼人會有這樣的想法?大多數的人都有,就看自己的能力。
人的努力,要付出多少,環境的因素佔重要一環,其次是個人的努力。
自古以來的社會結構,一般以上中下三層去劃分,這是商業或者政治用詞,高階管理層、中階理事層、低階勞工層這樣的架構,支橕著社會讓人上進的運作機制 (它不是以道德為準則)。這運作機制有著一種奇妙的互動因素,就看人如何發揮。在這個比喻當中,指的是中層社會的人,有的心態。耶穌當時也不是高階人士,又不是低階的民眾,也就屬中階的類別。這正好就是今日教會的真實寫照,這種生存的觀念也與此1.2.3的形容,相當吻合,就是信耶穌的需要在可有可無之間,處理好自己的事,才能保持穩定的生活,事實也是如此。因為這制度在穩定度上行之有效。
只是,耶穌深知這制度的缺憾。
這制度的缺憾在什麼地方?耶穌用當街請人的比喻去解釋。耶穌當街請的人包括:到城裡的大街小巷,看到貧窮的、殘廢的、瘸腿的、瞎眼的都請來。(v.21)
先問,這些人為何會處於這種景況?是他們不夠努力?不是。是他們什麼都差人一截?正是。貧窮的、殘廢的、瘸腿的、瞎眼的都不是天生如此,是因為環境,例如缺錢。什麼環境使他們處於這低下層?相信與人為的弱肉強食的人生哲理有關,它可以造成許多不公平現象,例如定標準、原則、範圍、時間…等等要求,這可以是強人的標準,不夠強就必然落後。以此去分成敗、能與不能、可不可以等,作為生存唯一的方法。這方法不談其他,例如,可有輔助保護的機制,有只是點到即止。在專制的人事制度中,是人為製造了貧窮的、殘廢的、瘸腿的、瞎眼等被人忽視的。人為的法律是傾向於商人和政客,也就加深了這樣的情況。
這個弱肉強食理論,基調是從觀察動物而來,人是動物不假,只在求生這個層面。信仰著眼於歷史中的人性失迷,喪失了人的本性。保羅認為人本性之所以喪失,是因為只顧肉身的需要,行為像動物本能。而科學的觀察是從這樣的觀察下,得出與動物在生存的方式一致的結論。神說:人是有靈的活人。動物不是。從這角度看弱肉強食,被人認為是真理時,它產生的後果就是自私不帶憐憫的社會環境。
當人以弱肉強食此論調作為社會行事為人的真實,就是鼓勵人生存要的是滿足肉身的需要,跟動物一樣強者生存。當人只顧生存,就不知不覺成了禽畜而不自知,眼中就只有錢 (它是一切能力的媒介)。當人只顧為自己生存,變得禽獸不如,連同類都殺,就如該隱,為的是肉身的需要。這現象一直被認為是正確,人就看不到現實的醜陋殘酷,就看不到貧窮、殘廢、瘸腿、瞎眼等情況出現,是社會造成,不是個人努力不夠。認為強者能生存是硬道理,就不會有憐憫的必要,這等人不會應邀到神的愛延。
之前12:33-34節表明:要變換你所擁有,用憐憫的心去換取那永不磨損,積存在天的財寶,是賊不能近、蟲不能蛀的地方。因財寶在哪裡,心就在哪裡。這是普世價值,人與人之間和諧之本,對強人不是個吸引,但強人總有日變弱。
提阿非羅是有地位之人,對中下層人士極之了解 (上層人士不用人了解),就在這情況下,用手腕讓自己生存得好的,為何要將目光放在這群中下階層的人身上?這個答案大家都明,因此沒有人能代答,人將焦點放在自己,自然不去理會神依舊活著。神的應許,對他沒有丁點吸引。這選擇須要人自己的眼光,放在那處,就是他嚮往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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