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人接觸耶穌基督,人的思維是向傳統的描述,是信仰。

有人,把耶穌基督與人生的真實,被描述為哲理,等同於儒道佛,視人生體會的苦難,為宗教,於是有了儒教、道教、佛教,被定尊為宗教,它成了人生中信仰。這種信仰,與儒道佛都是由個人信念產生,被人推崇,成了宗教。宗教是由人在思維當中,經歷了相當驗證的理解,有明察人生存的真相,避開人禍的牽連。

這樣的信仰,的確由信念產生。這個信仰,它相信一個事實,相信這是人生實況,有深刻的哲理成份。

只是有一種情況,不是從人生若況的感悟,而是相信一個既存的事實。對事實採取相信,是因為可以從歷史中找到真實的痕跡。它有可以解釋它的所在根源,而不是從苦當中體會以至感悟出離開的方法。

人在生存當中,認識事實產生應對的方法,是人生經驗。耶和華的的描述,不是體會出來,是耶和華自身的顯現,透過因相信(不是從別人的信念)以至被揀選的夫婦、他開枝散業,由一族成了一國,這樣的一個事實。由族譜到歷史,由個人家族史成了國家的發展史。由個人的記述成了人人都明白的歷史,有跡可尋,有書為記。

它既是事實的描述,也是事實本身,仍在發展當中,有跡追索,這段仍未完的歷史,就是今日以色列存在的明證。

我相信耶和華跟耶穌基督的描述,都在描述事實本身,不是對生活現況的描述及體會,它不是從人生哲理成了宗教。是耶和華真實的顯現,與人共存,有歷史作為側記,它不是宗教是歷史事實。

亞倫的人生 - 看「書」做[夢] ava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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